生活中的语文学习(16):我对新修订的《标点符号用法》的一些看法
已经有很久没有关注过标点符号用法的变化和诸多新规了,上次关注还是1995版开始使用时,至今已经过去整整30年了!
以至于前段时间,在本地杂文群中看到一篇图文,是来自国内第一报的《新版标点符号用法,你用对了吗?》看后,大吃一惊,以为是国内第一大报充大尾巴狼,把自己的一些用法强加给社会公众。及至一番调查研究之后,才发现1995修订版之后,又出了个2011修订版,震惊之余,对其某些规定更是不敢苟同!
《标点符号用法》作为国家标准GB/T 15834,从1951年政府公布首个规范文件算起,该标准经历了多次修订,主要包括:1990年3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修订版,此次修订将直行标点调整为横行标点并增加连接号等;1995年12月发布的GB/T 15834—1995版本,是在1990年版基础上改制为国家标准;2011年发布的GB/T 15834—2011版本,对每种标点符号均进行了补充说明。
所谓《新版标点符号用法》,当指最近一次——也就是2011年12月30日发布、2012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该标准替代了1995年版的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 。
展开剩余86%所谓“国家标准”,就是带有“GB”字号的国家强制推行或推荐使用的、具有最高权威的行业标准。
对于规范正确使用国家语言文字这一领域而言,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和国家语委先后推荐使用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规范普通话词汇读音的国家标准文件,现行有效版本为1985年由国家语委等联合发布,2016年修订稿尚未正式生效)《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01年12月19日发布,2002年3月31日试行的“规定了普通话书面语中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的规范。编号为“GF 1001-2001”),是广义的三大“国标”。
不论你是谁、哪个行业,只要是在域内,就必须按照这些标准执行,既彰显你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更体现你的权威性和标杆意义。
既然是国家标准,每一次修订,都应该慎之又慎,三思而行,而不能心血来潮,视同儿戏。
标点符号,包括7种点号和10种标号。点号包括句中点号和句末点号两种,所有的点号都表示句中、句末的停顿或语气;所有的标号都是一种标志,或引用,或省略,或连接,或间隔,或强调,或解释,或提示,或总括……表示某种用途和意义。
就标点符号的书写位置而言,一般情况下,所有的点号不能单独出现在一行文字的开头;所有由两部分构成的标号的前半部分,不能单独出现在一行文字的末尾。
这些都是使用和书写标点符号的基本常识和规范。
纵观某报发布的8种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也就是2011修订版《标点符号用法》中的某些“新规”,笔者不敢苟同的用法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在多个问句连用或表达疑问语气加重时,可叠用问号,通常先单用,再叠用,最多叠用3个。
2.问号也有标号用法,即表示存疑或不详。
3.表示声音巨大或声音不断加大时,可叠用叹号;表达强烈语气时也可以叠用叹号,最多叠用3个。
4.当句子包含疑问和感叹两种语气且都比较强烈时,可在问号后再加叹号。
5.相邻或相近两数字连用表示概数通常不用顿号。
6.括号(圆括号、方括号[]、六角括号〔〕、方头括号【】)
对于上述2011修订版《标点符号用法》的种种“创新”,笔者的观点是:
1.问号是用在疑问句末表示疑问语气的,多个问句连用,有几个问句就要用几个问号(但要注意“多个问句连用”和“选择问”的区别);疑问语气再重,也是疑问语气,所以用一个问号就能说明问题!这就像爱情表白,一句“我爱你”就足以说明问题了,你连说100句“我爱你”,表达的依然是一个意思,并不能说明你爱她已经达到了死去活来的程度!
如果真的认为标点叠用可以加重语气,为什么偏偏又是三个,而不是越多越好?按照“用得越多疑问语气越重”的逻辑,难道不应该叠用一千个一万个吗?
2.问号属于句末点号,只表示疑问,即便是只有一个问号,在特定语境如“钟嵘(?-518)”中,表达的意思当然也是“钟嵘的出生年份是哪一年不详、存疑、不知道”,只是问号前边省略了不言自明的“出生年份”,这个问号怎么就成了标号了呢?
换句话说,如果点号和标号可以互相转换——点号同时也是标号、标号同时也是点号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事物——男人同时也是女人,女人同时也是男人——不就彻底乱套了吗?
3.和问号一样,2011修订版标点用法规定:表示声音巨大或声音不断加大时,可叠用叹号;表达强烈语气时也可以叠用叹号,最多叠用3个。
不得不说,参与2011修订版工作的专家们的脑洞足够大,具有天马行空、异想天开的特质,具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创新精神!
只是,笔者观点依然是:叹号是用在感叹句末尾的句末点号,声音大小、感情强弱,真的与叹号的数量多少没有关系!真有强烈感情,用一个感叹号就说明问题了;如果没有真挚感情,即使你连用一万个叹号,那也是白搭!如果真可以叠用,为什么偏偏又是三个呢?按照“用得越多声音越大、感情越强烈”的逻辑,难道不应该叠用一千一万个叹号吗?
4.人客观存在有两性,做了变性手术后,最终也只能选择一种,要么做男人,要么做女人,绝对不可能说:“我既是男人,又是女人!”同理,疑问句就是疑问句,感叹句就是感叹句,绝对不可能说“这个句子既是感叹句,又是疑问句”。
如果一个句子真的存在疑问和感叹两种语气都比较强烈的情况,那也要判断出相较之下哪种语气更强烈,并据此最终认定这个句子究竟是疑问句还是感叹句。
因为这种情况貌似实际存在,其实是不存在的。汉语有四种句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却只有三种句末点号:句号、问号和叹号。为什么呢?因为祈使句没有专用的标点符号,现代汉语常识规定:祈使语气弱的,句末用句号——其实这个祈使句等同于一个陈述句,如:“你站住。”祈使语气强的,句末用叹号,——这时候,这个祈使句其实已经等同于或者说变成了感叹句。如:“你站住!”
类似的情况还有:感情强烈的反问句,句子末尾用叹号。反问句属于疑问句,本应该用问号的,只因感情强烈,此时其实已经变成了感叹句。
现实生活和客观世界中,确实存在四不像的事物:我们称之为“四不像”的动物——麋鹿,因其头似马、角似鹿、尾似驴、蹄似牛的独特外貌特征而得名,但我们不能说麋鹿既是牛,又是马,还是鹿,还是驴!蝙蝠长有翅膀,还是哺乳动物,我们定性它是“唯一具有飞翔能力的哺乳动物”,而没有说它既是鸟,又是兽。
法国著名作家福楼拜说过:“描写事物,唯有一个名词;要赋予动作,唯有一个动词;要看到它的性质,唯有一个形容词。”这段话意思是说:要描写一个事物、一个动作或一个事物的性质,就只能用这个词而不能用别的词;如果还能够用别的词来替代的话,那就说明所用的这个词还不够准确、贴切。
同理,如果说一个句子既是疑问句,又是感叹句;或者说一个句子既可以用问号,又可以用叹号,那就只能说明,你对这个句子的性质还没有认识清楚,还需要进一步的认识!就像前边说的祈使句的两种情况,为啥有的用句号,有的用问号?因为我们对句子祈使语气的强弱已有了一个非常清晰的判断。
5.顿号用于并列词语、重复词语等之间的停顿,相邻或相近两个数字连用只表示概数,不属于并列成分,自然不需要用顿号。另外,序数词之后用顿号,是什么道理?正像《标点符号用法》2011版里的序数词“4.1.3.1 ”用的是位于下部的间隔号而非顿号一样,说嘴打嘴,序数词后也都应该直接用“位于下部的间隔号”以示醒目,而不应该用“顿号”!
6.括号除列举的圆括号、方括号、六角括号、方头括号外,还有尖括号<>(也就是单书名号)。个人觉得,在数学学科中,括号里边再用括号时,就大、中、小括号依次套用;那么,当圆括号里边还需要使用括号时,使用方括号、六角括号、方头括号等显然是不合适的,这时候,就可适当使用尖括号<>,构成“(<>)”的形式,以示区别。
天下事,由简入繁易,由繁入简难。本着压缩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则,把复杂事情简单化是人类社会生活追求的共同目标;而把简单事情复杂化,则是有悖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基本规律的!
总之,2011年标点符号用法的这次修订,给人的感觉,就是专家们都具有从众心理:不管是否规范、是否准确,只要大家有人这样用过,我们就兼收并蓄,一概采纳,全然不顾“规范、正确的使用祖国优秀的语言文字”的追求了!殊不知这种和稀泥、老好人式的兼容并包,只会引起混乱,糟蹋了祖国优秀的语言文字!说白了,这不是在重视、提倡规范正确的使用标点,而是认为标点符号可有可无,作用有限,意义不大。
这就很自然的让我们想起那位奸诈的书商和鲁迅先生的故事来。一位出版商为了少付稿费,和鲁迅先生约定,标点不计字数。先生慨然应允,所写文章便省去了所有标点,弄得书商目瞪口呆,不得不登门谢罪。
在历史上,这种盲目的从众心理导致语言文字使用领域出现混乱的情况曾经有过。还记得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结束后,曾经风靡一时的《第二表简化汉字》吗?不顾汉字是形音义的结合体、汉字属于表意文字的基本特点,盲目从众、肆意简化,结果把祖国优秀的语言文字简化得面目全非、遍体鳞伤、千疮百孔、惨不忍睹!在盲目推行了一段时间以后,实在忍受不了的人们群起而攻之,相关部门不得不宣布取缔,造成了劳民伤财、发展停滞、书写随意、表达混乱等严重的社会后果。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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